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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撤销婚姻-法律法规之一

  • 更新日期:2025-06-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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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撤销婚姻

《可撤销婚姻》,此词条收录于06/21,仅供参考

      可撤销婚姻,是指已经成立的婚姻关系,因欠缺结婚的真实意思,受胁迫的一方当事人可依法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的婚姻。

      可撤销婚姻大致可分为三种,即因胁迫结婚的、被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以及一方患有重大疾病的,应当在结婚登记前如实告知另一方;不如实告知的,另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请求撤销婚姻的一方应当自胁迫行为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撤销婚姻。此外,撤销的婚姻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不具有夫妻的权利和义务。在同居期间所得的财产,由当事人协议处理,而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判决。并且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